3月7日,高职学院18级专业导师工作会议在高职学院247会议室召开,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加宁、院长焦庆堂、副书记潘明芸、副院长汤以范,以及各专业导师、辅导员参加本次会议。
首先,王加宁向18级专业导师详细解读了我校《专业导师工作管理办法》,内容包括专业导师设置的目的、适用范围、定义、职责、管理内容等。他强调,专业导师是“三位一体”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,承担专业导师的工作任务是教师评聘高级职称或入选“建桥学者计划”“百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”的必要条件。他还叮嘱专业导师们,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,务必做好记录,并形成相应的计划与方案。另外,焦庆堂嘱托专业导师协助辅导员丰富学生晚自习的安排,尤其是要帮助18级学生树立学习目标和职业目标。